毒駕零容忍!雲警公布首名毒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已查獲210件毒駕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
2026.06.03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為展現打擊毒品駕駛決心,雲林縣警察局與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合作,於6月2日依法公布雲林縣首名毒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盼藉由公開機制遏止毒駕案件再度發生,維護用路人安全。
警方指出,近來全台毒駕事故頻傳,毒駕已成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隱憂。依現行規定,駕駛人只要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除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外,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2年及吊扣駕照。
警方表示,若駕駛人在10年內再次違規,第2次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除加重裁罰外,將依法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至於拒絕接受毒品唾液篩檢者,將直接處以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拒測累犯則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同樣將加重裁罰並公開身分。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今年1月1日至5月底止,全縣共查獲毒駕案件210件。此次依據雲林監理站6月2日依法公開資料,公布1名曾因酒後駕車遭裁罰,後續又涉及吸食毒品後駕車的累犯姓名及照片,以彰顯政府對毒駕零容忍的執法立場。
警方強調,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除面臨高額罰鍰、車輛扣留及駕照處分外,涉案者亦可能因公共危險罪遭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
雲林縣警察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未來將持續強化取締作為,並與監理機關合作公布毒駕累犯資料,共同維護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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