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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Saturday
19:43

法律扶助基金會補助少等無律師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9.15
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美意雖好,但是,苗栗分會僅有十餘名輪值律師,而且大部分是住在台中、新竹等地方,去年9月啟動檢警第1次偵訊律師陪同偵訊服務,但因補助費與市場行情落差等因素影響,經常出現等無律師,對當事人的權益將造成影響。 苗栗警方,日前偵辦15歲曾姓少女與吳姓男友涉嫌砍殺媽媽重傷案,兩人都未成年,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補助規定;警方通知法扶苗栗分會安排律師,律師龍其祥冒著辛樂克颱風的風雨,從新竹市搭計程車趕來,接受兩人的委任。 不過,兩名嫌犯同時委任一名律師,也引起警界討論。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之間有利益衝突時,不能同時委任同一名律師。 因曾姓少女與吳姓少年關於案情部分供詞不同,必須解除其中一名委任迴避。 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分會長張智宏認為,第1次偵訊律師陪同偵訊的服務,最重要是程序問題,將來進入實質偵查、審判,分會會注意這個問題。 張智宏表示,第一次偵訊陪同律師人力吃緊確實是一大問題,登錄律師公會苗栗分會的律師有300多人,加入法扶基金會苗栗分會律師70 多人,願意輪值提供第一次偵訊陪同,僅有10餘人,而且大部分住在台中、新竹等地方。 張智宏說,司法院核定補助第一次偵訊陪同律師的鐘點費,一個小時僅800元,與市場一個小時3000元到5000元的行情,相差甚大;且一但輪值,必須24小時待命,如果隔天一早有庭,恐怕就分身乏術。 張智宏認為,加入第一次偵訊陪同偵訊服務的律師,需要極大熱誠;分會要爭取司法院提高鐘點費補助,鼓勵律師參與,落實這項服務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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