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警防制危險駕車 深夜攔查取締違規改裝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
2025.08.22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暑假期間,許多青少年相約出遊,多以機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民眾卻將車輛擅自變更原有規格,除在深夜製造噪音干擾居民安寧外,更對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造成危害。
斗南警分局為防制車輛違規改裝,不定時與環保單位配合於華山福華宮及7-11劍湖門市前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對行經該路段車輛逐一攔查,檢視是否符合原有規格,重點查察排氣管、消音器及照後鏡等設備。如有不全、損壞未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規格者,均依法告發。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2款規定:「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除責令改正外,並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斗南警分局林文智呼籲,家長應適時提醒青少年遵守交通規則;青少年亦應明白,安全駕駛是保護自己與他人的最佳方式。使用交通工具時務必避免危險駕駛,注意安全,才能快樂出遊、平安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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