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A1自撞交通事故偏高 將連續規劃大執法勤務暨警局新建置「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10月1日正式執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
2024.08.23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 雲林縣今年(113)年截至8月中旬止,A1自撞交通事故有偏高趨勢,故警局將於雲縣20處易肇事及易超速路段(口),不同時段連續規劃3天(8月22-24日)交通大執法勤務,針對不當駕駛及超速行為等重大交通違規,執行強力取締專案勤務,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行政院補助雲林縣建置6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加上現有12處,屆時雲林縣「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增加為18處。
新設6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如下:1.斗六市火車站(斗六市民生路與大同路)2.西螺鎮中山路與公正路(西螺轉運站)3.古坑鄉(臺 3 線)光興路與永興路4.元長鄉縣道 145 線與雲 172 線路口(客厝國小旁)5.北港鎮僑美國小(臺 19 線華勝路)6.斗六市鎮北路與明德北路。各路口分別可以偵測多種違規項目,包含路口未禮讓行人、闖紅燈及超速等。
另雲縣追加編列預算,於土庫鎮145縣道32公里處、莿桐鄉臺 1 線與中正路口、元長鄉臺 19 線與雲 168 線路口等3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詳細內容已於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提供各駕駛人參考,另為使駕駛人習慣建置後的交通環境,將展開為期1個月宣導期,將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也呼籲,駕駛人科技執法的建置非以處罰為目的,是為導正及嚇阻部分違規的駕駛人的不良習慣,促使民眾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觀念,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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