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地區國幼班交通費補助
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8.27
苗栗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因位處偏遠、路況惡劣,及多數幼生為隔代教養,在上、下學時,用摩托車接送路程中驚險萬分。
自96年度起依教育部規定,跨校區就讀才符合教育部補助交通費之規定,造成大部份的原住民地區的學齡前幼生家庭,面臨經濟上的壓力,足以讓他們中途輟學。
縣長以親民、愛民的施政理念,認為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苦不能苦孩子,窮不能窮教育,在96年3月6日及7日在泰安鄉親職講座會上,允諾國幼班學生及家長,自97年度以後,交通費預算逐年調整並編列於各校預算內,核實支給。
為了讓學前教育階段幼兒都能正常入學,奠定人格陶冶與智能發展,有助於其未來性向、興趣、能力之正向成長。縣府請學校及教師運用社區資源,落實家庭訪視,宣導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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