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業者應確認接收到海關通知放行訊息 才可將貨物裝運出口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23.05.29

財政部高雄關表示,近來有運輸業者未確認海關發送出口貨物電腦放行通知訊息,就將已辦理退關或已註銷放行之貨物裝船出口。依據財政部關務署「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作業說明,出口貨物可放行時,海關會以XML訊息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將出口貨物電腦放行通知(N5204)傳送至通關網路,再經由通關網路轉送至相關連線業者及管理機關,憑以辦理出口裝船(機)作業。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依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出口、轉口貨物……,應憑海關蓋印放行之裝貨單或託運單或電腦放行通知或准單辦理裝運。」運輸業者若違反該規定,海關依關稅法第83條規定,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高雄關再次呼籲,運輸業者辦理出口業務時,應確認有海關通知放行訊息後始可將貨物裝運出口,以免受罰。
相關文章
2020.02.13
加工出口區土地租金調降2020.10.14
市政會議通過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設置要點2021.10.14
澳洲辦事處露珍怡代表拜會海洋委員會期待台澳深化合作2014.05.07
鳥松區同富街汰換管線用水品質大改善2012.07.25
加工出口區臺中園區打造亮麗優質環境2011.01.06
高雄加工處審查通過5件投資案2009.05.13
中鋼推動區域能源整合CO2減量成果豐碩2010.02.10
高雄市商業會理事長黃和平拜會關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