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偵辦褒忠鄉鄉長候選人以公款綁樁賄選案件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22.11.04

雲林縣地檢署黃薇潔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海巡署雲林查緝隊,於昨(3)日就雲林縣褒忠鄉陳姓鄉長候選人、羈押鄉公所課長、村長等2人疑似賄選、貪污案件,約談褒忠鄉公所陳姓鄉長(43年次)、李姓課長(57年次)、4名村長、10餘名鄰長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姓鄉長、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43年次),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貪污治罪條例,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姓鄉長則諭令新臺幣2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則請回。法院庭訊後,李姓課長、張姓村長經裁定羈押,陳姓村長15萬元具保候傳。
經查陳姓鄉長、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等人明知褒忠鄉公所111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並未舉辦餐會,竟由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持某餐廳空白收據,偽造不實消費紀錄,向褒忠鄉公所申請餐會費用,以此方式詐取財物後轉交於給樁腳,以綁樁賄選,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姓鄉長、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及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姓鄉長諭令2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則請回。經法院於今(4)日庭訊後,李姓課長、張姓村長裁定羈押,陳姓村長15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縣地檢署呼籲,時值選舉期間,本署將投入大量人力查察賄選,更將於選舉前2日派遣檢察官進駐賄選熱點之所轄分局,成立機動查賄隊伍進入村里,貼地查察,嚴查厲辦,絕不鬆懈。
相關文章
2025.03.27
清寒婦肝硬化家境陷入困境 斗南警暖心伸援手2015.04.16
斗六行啓記念館展老照片再現雲林風貌2013.07.08
李進勇宣布參選雲林縣長爭取黨內提名2021.12.17
台塑企業 長庚科技大學與董氏基金會為紓壓推動樂動校園計畫2021.11.24
照顧失智長輩 同鄉總會捐贈3500條「愛心智能手環」2011.12.23
員警主動積極查獲機車竊案穫分局長表揚2015.11.12
縣府要求台塑降載發電維護空氣品質2016.05.30
登山客失蹤雲嘉警消合力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