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偵辦首宗選舉賭盤案件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22.11.03
雲林地檢署施家榮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北港分局、臺西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村、口湖村等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53年次)、賭客蚵寮村林男(59年次)、賭客口湖村林男(63年次)等人到案,其中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68條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重大,命交保10萬元候傳,賭客則分別命交保2萬元及請回。
經查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就雲林縣口湖鄉長選舉,以某一候選人讓另一候選人特定票數之輸贏方式,容任不特定人下注簽賭,因而涉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多日蒐證,於今進行搜索,扣得手機對話紀錄,並約談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賭客蚵寮村林男、賭客口湖村林男等人到案說明。
其中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68條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重大,命交保10萬元候傳,賭客2名林男則分別命交保2萬元及請回。地檢署呼籲,選舉賭盤危害選舉之公正性,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有選舉賭盤之組頭或賭客,歡迎提出檢舉,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返回上一頁經查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就雲林縣口湖鄉長選舉,以某一候選人讓另一候選人特定票數之輸贏方式,容任不特定人下注簽賭,因而涉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多日蒐證,於今進行搜索,扣得手機對話紀錄,並約談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賭客蚵寮村林男、賭客口湖村林男等人到案說明。
其中選舉賭盤之組頭蔡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68條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重大,命交保10萬元候傳,賭客2名林男則分別命交保2萬元及請回。地檢署呼籲,選舉賭盤危害選舉之公正性,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有選舉賭盤之組頭或賭客,歡迎提出檢舉,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相關文章
2012.12.24
酒駕新法102年元旦上路三種身分得注意2011.08.31
斗南分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喝采2015.08.05
機車不見了!原來是佔用車位遭移位2022.04.28
斗南鎮 「7、8號倉庫青創基地」今揭牌啟用2013.01.14
雲林山峰華德福學校辦迎接春天音樂會2010.05.29
衛生局呼籲鄉親共同支持無菸環境2008.05.25
雲林舉辦「端午情 粽子心」親子活動2011.03.17
台電急難救助 關懷弱勢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