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偵辦林內鄉家暴殺人案件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22.10.21
雲林縣林內鄉某民宅發生洪姓男子(65年次)酒後持木棍毆打母親賴○(36年次)案件。洪嫌明知其母賴○身體嬌小,在賴○僅以手阻擋之情形下,持木棍用力毆打賴○之頭部,致賴○送醫緊急治療,仍不治身亡。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員警接獲洪嫌兄長洪○○報案,前往逮捕洪嫌,並解送偵辦。至於死者賴○於報驗後,即由檢察官到場相驗釐清死因。
檢警調查指出,洪嫌原為上班族,但失業後都窩在家中酗酒,無經濟收入,酒後經常動手向母親施暴、索討金錢,2年多前就曾有家暴紀錄;但因母親愛子心切並未申請保護令,且持續同住,洪男酒後再度動手施暴,將母親打到送醫不治,引起社會譁然。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發生後檢察官受理,指示斗六分局員警,就被告案發後之身上殘留微物及現場跡證詳細採證,鑑識犯罪工具木棍之殘留指紋、DNA等生物跡證,全面蒐集與相關證據,綜合分析研判,認為被告洪嫌確為持棍行凶者。嗣經檢察官訊問洪嫌後,認其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返回上一頁檢警調查指出,洪嫌原為上班族,但失業後都窩在家中酗酒,無經濟收入,酒後經常動手向母親施暴、索討金錢,2年多前就曾有家暴紀錄;但因母親愛子心切並未申請保護令,且持續同住,洪男酒後再度動手施暴,將母親打到送醫不治,引起社會譁然。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發生後檢察官受理,指示斗六分局員警,就被告案發後之身上殘留微物及現場跡證詳細採證,鑑識犯罪工具木棍之殘留指紋、DNA等生物跡證,全面蒐集與相關證據,綜合分析研判,認為被告洪嫌確為持棍行凶者。嗣經檢察官訊問洪嫌後,認其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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