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運進口水產應依實際交易資料誠實申報
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08.08.19
高雄關稅局對某家水產公司實施事後稽核,查獲報運進口的冷凍魚虛報貨物價值,除追徵所漏進口稅款外,另加處罰鍰。
高雄關稅局表示,該公司逃漏稅款之手法為利用其與國外供應商長期交易關係,由發貨人將貨款分割成2張發票,進口人僅檢附其中1張發票報關,達成低報價格目的。進口人再將貨款以境外公司(OBU) 及子公司名義匯款,以逃避海關查核。經該局稽核發現實際交易價格應為原申報價格2倍,顯然是逃漏稅款。
高雄關稅局表示,進口人虛報所運貨物價值,除依海關緝私條例第44條規定,追徵逃漏進口稅款外,將按同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處所漏進口稅額2至5倍之罰鍰,至於逃漏營業稅行為,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處所漏營業稅額數倍之罰鍰,處分嚴厲。該局同時籲請進口人報運貨物進口時,應依貨物實際交易資料誠實申報,以免觸法遭受處分。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2.14
真情鑫意名模示範創意金工表情意2014.04.12
中油高雄煉油廠辦敦親睦鄰盃慢速壘球賽2015.08.12
中鋼將增設第三座盛鋼桶精煉爐設備2013.11.04
我國首座波浪發電機組基隆海上發電測試2012.08.03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舉辦親子活動2023.07.26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大步跨出數位轉型步伐 通過HIMSS EMRAM新版國際認證2017.12.02
水公司汰換岡山中華路管線 降低漏水率2026.09.16
大高雄第3季開發區土地標售 標脫率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