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未投保違反強制險 最高罰3萬元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20.12.18
張姓車主氣急敗壞到雲林監理站違規窗口抱怨,因車輛在路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被撞,已經很倒楣還要繳交違反強制險罰單,相當不滿,認為政府搶錢成這樣也太誇張了?
雲林監理站表示,為落實執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未投保汽車肇事,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之規定,公路總局業已完成修正「強制險違規A1、A2類肇事案件舉發系統」,並自109年8月6日起上線舉發未投保肇事之案件,高額罰鍰荷包損失不小。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投保義務人需維持保險契約的有效性,於到期前即應主動投(續)保。車主可於到期前1個月內,於各大保險公司網站投保e指搞定,早保早安心;不怕逾期、空窗期而讓罰單飛來。
站長吳孟峰提醒民眾注意:一般違規案件,郵局、超商系統、監理服務網、語音系統及農金等管道得代收繳納,但「未投保肇事」違反強制險,限制不得即時線上繳納,車主(或委託他人)須親自臨櫃辦理繳納。
返回上一頁雲林監理站表示,為落實執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未投保汽車肇事,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之規定,公路總局業已完成修正「強制險違規A1、A2類肇事案件舉發系統」,並自109年8月6日起上線舉發未投保肇事之案件,高額罰鍰荷包損失不小。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投保義務人需維持保險契約的有效性,於到期前即應主動投(續)保。車主可於到期前1個月內,於各大保險公司網站投保e指搞定,早保早安心;不怕逾期、空窗期而讓罰單飛來。
站長吳孟峰提醒民眾注意:一般違規案件,郵局、超商系統、監理服務網、語音系統及農金等管道得代收繳納,但「未投保肇事」違反強制險,限制不得即時線上繳納,車主(或委託他人)須親自臨櫃辦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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