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台船氣爆事故已勒令承商停工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20.11.26
針對台船公司氣爆意外,高雄市勞工局表示,經初步調查,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未即刻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並停止使用煙火及其他為點火源之虞之機具,造成爆炸災害。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最高將裁處30萬元罰鍰。勞工局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進一步釐清肇災責任,並協助辦理罹災家屬慰助事宜。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9.05.30
金屬中心與日本品質保證機構國際合作2013.09.19
高雄南星產業製造區招商閃耀2011.09.19
高雄關稅局加派關員辦理首次飛航臺南2012.12.13
85大樓號召千人紫醉金迷跨年YA2010.08.15
加工處審查通過4件投資案 綠能產業進駐2018.01.26
年終尾牙餐敘旺季市警局:勿酒後駕車2018.07.11
航港局辦南部地區航港業務座談會2017.06.12
中鋼辦世界鋼鐵協會環境委員會議高雄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