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依公司法改派高輪公司董事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20.09.28
外傳,現任高雄輪船公司董事長黃文材被辭職一事,市府交通局表示,市府依法改派輪船公司董事,並無市長室打電話給現任董事長黃文財之情事。輪船公司是高雄市政府投資100%公營公司,董事會成員包含董、監事代表,除2位工會代表外,其餘都是由市府指派董監事兼任。市府得隨時改派新任董事。
高雄市輪船公司設置自治條例第2條規定,輪船公司設董事會,置董事五至九人,…董事任期三年,由市府聘(派)兼之,期滿得續聘(派)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聘(派)兼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依公司法第27條規定略以:「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第一項及第二項之代表人,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補足原任期......」。
交通局指出,基於專業經營、公司治理之考量,改派公司董事,於法有據,並無黃文財董事長所謂市長室打電話之情事。
交通局說,配合輪船公司每3-4個月召開董事會說明公司財務狀況及相關營運報告事項,故於9月30日召開董事會議提報市府指派新任董事,並依規定由董事互選新任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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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第27條規定略以:「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第一項及第二項之代表人,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補足原任期......」。
交通局指出,基於專業經營、公司治理之考量,改派公司董事,於法有據,並無黃文財董事長所謂市長室打電話之情事。
交通局說,配合輪船公司每3-4個月召開董事會說明公司財務狀況及相關營運報告事項,故於9月30日召開董事會議提報市府指派新任董事,並依規定由董事互選新任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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