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為擴大選才
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8.08.14
民國97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為擴大選才,舉薦優秀大法官人選,於97年8月1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決定自97年8月1日起至8月15日止,公開接受個人與團體推薦大法官人選,也歡迎自我推薦。
審薦小組受理各界推薦期間,即將於8月15日截止,大法官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在國家民主化及憲政發展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對於人民權益的保障以及國家社會的發展,影響至為深遠。
審薦小組召集人蕭副總統萬長,呼籲關心台灣憲政發展的個人或團體,把握最後這兩天的時間,踴躍自薦或向審薦小組推薦大法官人選,審薦小組一定秉持公正客觀的立場,為國家舉薦人才,以供總統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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