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前夕雲警查獲大量改造槍械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20.06.04
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接獲情資指有兄弟檔涉嫌販賣毒品,並擁槍自重,經會同憲兵指揮部憲兵隊,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林檢察官柏宇指揮偵辦,認蒐證時機成熟於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斗六市查獲楊嫌持有第一、二級海洛因、安非他命、分裝袋及電子磅秤等違禁物、於楊嫌胞兄住處起獲改造手槍7枝(仿JP-915金牛座6枝、仿92手槍1支)、90子彈78顆、霰彈48顆、滑套1個、彈匣8個及行動電話1支。楊姓兄弟檔因槍毒案同時落網,帶案偵辦。
楊姓犯罪嫌疑人扣案改造手槍,初步查證槍枝來源係從網路社群購入操作槍,再從其他管道購入槍管,自行組裝成具有殺傷力之非法槍枝。此種犯罪模式,正是此次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要遏止之犯罪標的。而楊嫌無端持有大批槍彈,動機可疑,警方亦將持續溯源偵辦。
109年5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槍砲」定義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各式槍械,刑度提高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模擬槍」定義放寬納管「操作槍」,持有、販售等行為皆會加重罰鍰。依據警政署統計,近年來刑事案件中,嫌犯所持用的槍械,改造手槍佔89%;在槍擊致死部分,改造手槍佔87%。如今立法院已修正相關條文,從嚴管制非法槍械來源,並即將公告施行。
局長顏旺盛表示,將全力配合政府政策,從「源頭斷根」、「加重刑罰」雙管齊下;強力掃蕩非法槍械,不讓改造槍枝成為治安亂源,也呼籲持有模擬槍民眾在法律公告生效起6個月內,屆時依法向所在地或戶籍地警察局(分局)申請報備查驗發照或自願銷毀,以免觸法。
相關文章
2008.08.07
救國團舉辦捐血活動2008.04.22
妙員文化藝術團【歌舞昇平】2021.10.08
雲縣國旅攻頂級客首發搶現金抽特斯拉在雲林2023.04.27
孫子兵法結合警政 陳連禎闡述新義2009.03.27
草嶺盜筍賊蹤現形斗南警當場查捕到案2024.06.23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第廿屆執行委員暨評議委員改選已於雲林縣黨部投票產生2014.11.26
通緝犯攜毒遭警查獲2021.04.21
鵝樂 110年度國產鵝肉平價促銷活動開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