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免稅商店菸酒將受罰
記者李錫卿/南投報導
2008.08.12
南投縣政府表示:為維護縣轄內菸酒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安全,縣府除持續加強市售酒品及轄內酒製造廠商抽檢外,並定期進行菸酒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零售業者訪查及私劣菸酒查緝作業。財政處特別提醒一般業者勿販售專供免稅商店銷售用之菸酒品,以免受罰。
財政處表示,民眾出國旅遊於飛機上或機場免稅商店內所購買的各類未稅菸酒品,因係限量專供機場免稅商店販售,一般商店不得陳列販售。
違者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5萬至50萬不等之罰鍰,並沒入違規菸酒品,一般菸酒販賣業者不要販售免稅菸酒品,以免觸法受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5.12.19
草屯療養院附設北勢里日照中心冬至暖心團圓 攜手長者搓養生五行湯圓迎佳節、吃出健康2010.05.27
水里鄉憫世寶宮舉行禮斗大法會2012.04.28
準副總統吳敦義返鄉 參加梅子節活動2010.10.07
玄光寺10日辦中秋許願抽獎活動2009.06.03
名間「炭韻黑珍珠」成功打進中國2016.01.16
高齡鄰長護送高齡選民抵家2010.04.30
信義東埔溫泉遊覽區投60線道搶修工程2013.06.05
端午吃粽衛生局:高纖、減油、低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