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召開防疫處理會議違法強制執行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20.03.04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武漢肺炎公布施行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提升為第一級開設,地檢署於2月28日依法務部之指示成立「防疫處理小組」,由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擔任召集人,邀集檢察官調查、警政等機關召開第一次會議後,再邀集法務部調查站、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三海巡隊、雲縣府消費者保護官、建設處工商行政科、衛生局檢驗科、疾管科等機關單位召開第二次會議。
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針對傳染病防治法及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等相關規定,協調各機關間之分工事項,共同相關案件,建立聯繫窗口,保持密切聯繫,並迅速回應緊急狀況之應處。違反防疫規定相關刑罰案件,從嚴速辦;對於違反防疫措施之行政裁罰,於權責機關裁處後,如有逾期未繳納者,將透過聯繫窗口促請權責機關儘速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迅速依法強制執行。
黃怡華指出,針對外勤相驗遇有疑似病例等情形,切實依照法務部制定之「法醫相驗解剖通報及處理流程」,以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製作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法醫相驗採檢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於武漢肺炎流行疫情期間,自中國、香港、澳門等地區入境之通緝犯、現行犯、拘提到案之人犯,參照法務部2月20日「研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具中港澳地區旅遊史之入境通緝犯歸案方式會議」結論為處理原則,儘量以遠距視訊方式訊問。
黃怡華說,對於防疫期間,持續於出入口設置額溫槍、酒精或乾洗手、口罩、標籤紙,以加強到署服務同仁及洽公民眾之人員管制,並隨時檢視署內空間及動線,為規劃適當的訊問處所、解送進出路線及適當之拘留空間,以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守護國人身體健康。並呼籲民眾,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疫情所為之防疫措施,進行居家檢疫、隔離,切勿捏造、散播傳染病疫情不實訊息,對於防疫物資勿囤積或哄抬價格,以免觸法。
返回上一頁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針對傳染病防治法及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等相關規定,協調各機關間之分工事項,共同相關案件,建立聯繫窗口,保持密切聯繫,並迅速回應緊急狀況之應處。違反防疫規定相關刑罰案件,從嚴速辦;對於違反防疫措施之行政裁罰,於權責機關裁處後,如有逾期未繳納者,將透過聯繫窗口促請權責機關儘速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迅速依法強制執行。
黃怡華指出,針對外勤相驗遇有疑似病例等情形,切實依照法務部制定之「法醫相驗解剖通報及處理流程」,以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製作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法醫相驗採檢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於武漢肺炎流行疫情期間,自中國、香港、澳門等地區入境之通緝犯、現行犯、拘提到案之人犯,參照法務部2月20日「研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具中港澳地區旅遊史之入境通緝犯歸案方式會議」結論為處理原則,儘量以遠距視訊方式訊問。
黃怡華說,對於防疫期間,持續於出入口設置額溫槍、酒精或乾洗手、口罩、標籤紙,以加強到署服務同仁及洽公民眾之人員管制,並隨時檢視署內空間及動線,為規劃適當的訊問處所、解送進出路線及適當之拘留空間,以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守護國人身體健康。並呼籲民眾,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疫情所為之防疫措施,進行居家檢疫、隔離,切勿捏造、散播傳染病疫情不實訊息,對於防疫物資勿囤積或哄抬價格,以免觸法。
相關文章
2009.12.13
柳丁創低價1斤5元 北上促銷2011.10.19
張嘉郡22日成立競選總部2020.03.28
歷經修復 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 試營運開放民眾參觀2022.08.15
「銀髮健身俱樂部揭牌典禮」劉建國爭取8據點俱樂部2020.12.16
古坑鄉衛生掩埋場垃圾前處理及打包,改善垃圾處理2008.02.05
環保局:放置非洲菫室內植物減少落塵2024.01.15
春節送暖.歲末不打烊台塑攜手紅十字會照顧偏鄉老弱2012.10.28
雲林公益盃身障槌球錦標賽斗南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