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將近高雄關提醒進口人正確申報海參製品稅則號別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9.12.29
高雄關表示,年節將近,製作年菜的海參製品需求大增,提醒進口人應正確申報海參製品稅則號別,以加速通關避免發生爭議。
高徐關表示,邇來通關實務上常因未正確申報此類貨物稅則號別導致徵納雙方發生爭議。有鑑於此,財政部為避免進口人申報錯誤,特別頒布行政命令,詳細說明為防止海參自溶而以水煮方式再予乾燥之乾海參,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應按其種類分別歸列稅則號別第0308.19.21號、第0308.19.22號或第0308.19.30號;另若為防止海參自溶而以水煮方式,但未經其他加工或調製之生鮮、冷藏、冷凍、鹹或浸鹹海參,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應按保藏方式分別歸列稅則號別第0308.11.90號、第0308.12.00號或第0308.19.30號。
高雄關籲請進口人報運海參貨品時,應正確申報稅則號別,以加速通關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如對稅則號別或相關輸入規定有疑問,進口人可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避免實際通關之關稅稅率或輸入規定與原先所預期者出現重大差異。
返回上一頁高徐關表示,邇來通關實務上常因未正確申報此類貨物稅則號別導致徵納雙方發生爭議。有鑑於此,財政部為避免進口人申報錯誤,特別頒布行政命令,詳細說明為防止海參自溶而以水煮方式再予乾燥之乾海參,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應按其種類分別歸列稅則號別第0308.19.21號、第0308.19.22號或第0308.19.30號;另若為防止海參自溶而以水煮方式,但未經其他加工或調製之生鮮、冷藏、冷凍、鹹或浸鹹海參,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應按保藏方式分別歸列稅則號別第0308.11.90號、第0308.12.00號或第0308.19.30號。
高雄關籲請進口人報運海參貨品時,應正確申報稅則號別,以加速通關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如對稅則號別或相關輸入規定有疑問,進口人可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避免實際通關之關稅稅率或輸入規定與原先所預期者出現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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