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籲請保稅工廠業者切勿錯誤申請委外加工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9.06.18
高雄關表示,依據「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6條第4項規定,申請廠商設有2個以上之工廠者,得分別就其中1個或2個以上之工廠申請設立保稅工廠。但各工廠間有相互提撥原料、半成品、成品之關係或產製外銷成品具有連貫性之製造程序者,不得僅就其中部分程序工廠申請登記為保稅工廠。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日前有業者申請以委外加工模式,將其保稅工廠之半成品出廠至自家非保稅工廠完成後續製程,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遭該關拒絕申請。該關籲請保稅工廠業者若自屬工廠間有上述關係者,應儘速將相關工廠申請納入保稅工廠管理,以符合規範。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6.09.23
政府拓展台灣鯛內外銷 實施緊急調節措施2018.12.12
高雄市里政線上e指通APP榮獲智慧城市獎2012.08.11
2012高雄海洋博覽會推廣優質漁產品2016.08.31
福華美味蟹料理 嚐鮮正對時2013.07.18
安平港客運公開明會延期723舉行2017.08.17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一港口中隊進駐新址2021.03.28
加工出口區正式更名「科技產業園區」今舉辦聯合揭牌宣示園區邁向嶄新里程2023.03.15
高雄銀行法說會:111年度稅前淨利成長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