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處抽驗中秋食品全數合格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9.21
中秋節將到來,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前往生鮮超市、烘焙坊、糕餅店、大賣場及食品行等處,抽驗市售應景月餅、餡料、鹹蛋黃、豬肉、牛肉、雞肉、水產品、蔬果及抹醬,共二百一 十八件產品,分別檢驗防腐劑、甜味劑、蘇丹紅色素、動物用藥與農藥殘留,結果皆符合規定。
這次抽驗內容包括月餅四十件、餡料二十四件、鹹蛋黃八件、豬及牛肉四十六件、雞肉二十件、水產品四十四件、蔬果十二件及抹醬二十四件,從月餅到烤肉食材都加強檢驗。
食安處指出,食品業者製作月餅時,應確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民眾選購時,可選擇具完整包裝、明確標示的產品,如挑選散裝食品,應注意是否標有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等事項,避免選購來路不明食品。
食安處也提醒,月餅開封後,應儘速食用完畢,如未吃完,請依包裝說明進行儲存,並在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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