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將至縣府:小心使用爆竹煙火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8.09.20
南投縣政府表示,中秋佳節及107年國慶連假將屆,民眾燃放爆竹煙火機率大增,業者進貨數量也較平時為多,為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縣府消防局今天會同婦女防火宣導隊前往南投市爆竹煙火銷售業者進行宣導。
消防局提醒業者,要遵守爆竹煙火儲存規範,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勿銷售非法製造產品,售予兒童,同時也要提醒民眾嚴守爆竹煙火使用安全守則,避免發生危險及觸法。
消防局火災調查科表示,每逢廟會、節慶民眾經常會以爆竹煙火以示慶祝,縣府為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針對爆竹煙火使用安全進行宣導,盼民眾注意燃放爆竹煙火安全,要購買貼有內政部煙火爆竹認可標示的合法產品。
另外,也要選購標示清楚的合法產品、施放時要遵照爆竹煙火使用說明事項來做施放,遵守在空曠場所施放原則,不可同時大量燃放,不可對著人、建築物或易燃物施放,飛行類爆竹煙火燃放需先固定妥當且垂直發射,才能確保自身及爆竹煙火施放安全。
消防局指出,本國為避免施放爆竹煙火產生危險,針對施放及販賣爆竹煙火部分立法嚴加管制,為避免民眾觸法,該局每年都會例行性至雜貨店執行消防宣導,針對店家及民眾宣導爆竹煙火等相關規定。
消防局也提醒爆竹煙火店家,應販賣附有內政部爆竹煙火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切勿販售未附加爆竹煙火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以免觸犯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爆竹煙火,店家勿大量囤積以維公共安全。平時要嚴禁煙火,且將一般爆竹煙火依種類分開儲存於專用室內。平時要配有滅火器等消防安全設備,並且定時檢查是否處於堪用狀態。
販售給兒童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要有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且店家要注意禁止販售給兒童一般爆竹煙火計有升空類(如小高空、空中美人等)、飛行類(如沖炮、笛聲炮等)及摔炮類等三類。
當天,南投縣婦女防火宣導隊前往南投市販售金香店家進行宣導,除提醒店家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外,也巧遇民住前來購買商品,婦宣隊也藉機向民眾宣導爆竹煙火相關規定,並提醒民眾,如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未陪同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使民眾確實了解,以維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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