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遇警被逮且查出槍毒數罪併發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6.29
柯姓通緝犯遇警攔查逃逸,遭噴辣椒水制止,帶警返住處換衣褲,又遭查獲大量毒品及槍枝。
一名柯姓通緝犯(男、六十五年次、沙鹿區人)因毒品案遭判刑後未入監執行,於今年六月中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後,將原本所有的機車過戶於友人名下,但仍以該車作為代步,以為就可以躲避警方查緝,但法網恢恢,清水警分局光華所員警余昇懋,查緝該名通緝犯時,起初想以車追人,發現柯男唯一的機車已轉為他名下,但余員仍不放棄,經調閱車行紀錄及路口監視器發現,騎用該車的男子與現行車主身材明顯不符,且剌青位置又與柯男相似。
余姓員警多次前往柯男住處查察,均未發現該部機車,當再度前往查訪時,發現該機車,即通報支援警力前往埋伏守候,當支援警力前往途中,柯男卻突然出現準備騎乘該車離開,余員上前攔查時,柯男卻趁機逃跑,雙方追逐約一百公尺,最後以辣椒水噴向柯男臉部才制止逃逸,但因過度剌激難耐柯男在地哀嚎,還一度無法行走在地上爬行。
特別的是,柯男因沖洗辣椒水至衣褲全濕,原想帶警方返回租賃套房準備換衣服,警方卻當場在床上發現毒品夾鏈袋,又於柯男短褲及抽屜內查獲海洛因(合計二十一公克)、安非他命(合計二十點五公克)及大麻等一、二級毒品。
另外,在一只包包內查獲改造手槍一把,子彈六枚的證物,柯男也當場坦承持有槍枝、毒品,全案依違反槍砲刀械管制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毒品通緝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柯男向警方表示,以為將名下機車過戶後,就可以使用該機車並躲避警方查緝,想不到還是遭警方識破,他遭警方噴辣椒水後,臉部過度刺激又全身濕透,只想趕緊換一套衣服,竟忘了施用完的毒品夾鏈袋還放在床上,而且還帶警方返回房間因此才遭查獲毒品及槍枝。
圖說:清水警方查獲槍械彈藥。(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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