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加強稽查資源回收業者
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8.08.01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表示:配合行政院強化治安減少民生竊盜案件發生,即日起將與警察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持續積極加強資源回收站、舊貨商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稽查管制,稽查重點包括收受廢電線電纜、廢裸銅線、水溝蓋、鐵門、水閘門及其他公共設施,是否落實設簿登記、建立買賣紀錄等事項。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張見聰呼籲相關業者,千萬不要為了要獲取不當暴利而違法收受來源不明的電線電纜,他表示,違反相關規定的業者,除由警察單位以收受贓物罪移送法辦外。
行為如有涉及未依規定取得清除、處理許可,而從事該廢棄物處理業務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57條規定,將可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止營業。
其另有違反同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時,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的罰金。
為宣導業者拒收來路不明廢電線電纜,避免資源回收業者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於回收、清除、處理廢棄物過程中,有誤收贓物的情形發生,環保署於96年度已印製大型嚇阻宣導海報,並由環保稽查人員,配合稽查工作時宣導,以達到確實遏止偷竊廢電線電纜行為的銷贓管道,希望降低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7.21
港南里加強金城公園景觀美化2008.08.05
開放資源回收中心自行車道通行2008.12.20
中央獅子會捐贈海岸風景區終點意象風車2009.04.04
2009看海月活動首場南十八尖山漆彈大賽2008.11.08
新竹市眷村藝術季-眷村好風采系列活動開幕2008.08.07
中元燒紙錢應重視環保2009.09.17
武陵路高架橋延伸工程允諾施作隔音牆2008.09.18
海岸單車道坍塌市府將儘快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