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房屋單價調幅60%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5.23
5月是房屋稅的課徵季節,多位議員皆關心台中房屋稅凍漲議題,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台中已超過三十多年沒有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嚴重偏離合理造價。
對此,市府經過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後,針對民眾今年七月一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或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調整房屋標準單價60%,此次調幅六都最低,今年六月三十日之前的全市既有房屋標準單價皆未調漲,房屋稅也不會增加,合理保障民眾權益。
台中市議會召開財政經濟業務質詢,議員陳淑華、邱素貞、翁美春、謝明源、范淞育皆關心民生物價問題,陳議員認為台中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經過評議後,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60%,房屋稅的計算與房屋標準單價與地段率都有關係,相關政策應跟民眾說明清楚。
市議員邱素貞指出,市府因應物價上漲,今年七月一日新房子或者領得使用執照的新房屋標準單價將調幅達60%,舊房子除非有出租,房屋稅才會調漲,她的房子自住,房屋稅則逐年呈現下降情形,理解市府推動此政策的源由,也盼市府苦民所苦。
陳進雄指出,台中市房屋標準單價自七十三年制定後,即未曾調整,嚴重偏離合理造價,因此去年六月中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新評定標準單價。房屋單價評定由委員會決議,在多方考量情況下,將新屋房屋標準單價調整60%。
陳進雄指出,作為房屋稅課稅基礎的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應重行評定一次,三年內都會按照委員會評議結果,不會另外再調整,基本上,舊屋三年內的房屋稅不會調漲,甚至可能因折舊而降低稅額。對於該政策,稅務局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廣泛宣傳,避免民眾誤解。
地方稅務局指出,除台中外的五個直轄市,一0三年起均已陸續調整標準單價,其中以台北調幅160%最高、新北100%第二、高雄81%第三、台南66.67%第四、桃園60%第五,台中是最後調整的直轄市,調整60%,與桃園並列六都最低。
此外,議員翁美春指出,民眾若未改建增建房屋,今年繳交房屋稅額與往年有所落差,是否可以退稅?
對此,陳進雄表示,民眾如有個案房屋稅課稅疑義,地方稅務局都會進行了解及查復,絕對保障民眾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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