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園區保安林獲農委會審議通過
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7.29
苗栗縣政府表示:為開發後龍科技園區需要,申請解除後龍鎮苦苓腳段近21公頃保安林編定,農委會林務局長顏仁德今天率同保安林解除委員會委員到現場會勘後,立即開會審議,並一致同意解編。
縣長劉政鴻表示,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因保安林解除再推進一步,他有信心在明年四月如期動工,未來並將結合中科及竹科打造成為西部科技走廊。
林務局長顏仁德,率同保安林解除委員會的學者專家及住民代表10多人,今天到後龍鎮灣寶里苦苓腳段,實勘後龍科技園區保安林申請解除案,縣長劉政鴻、立委李乙廷、鎮長鄭家定及多位地方民代均陪同履勘,並表達地方期望保安林地解編、以利園區整體開發的心聲。
規劃單位昭淩工程顧問公司簡報指出,後龍科技園區鄰近國道3號大山交流道,區位、人力資源及產業發展條件均具優勢。全區土地362公頃,行政院已於今年4月同意將園區開發案納入「重大經建計畫」,依森林法相關規定,申請解除區內面積約20.7561公頃保安林編定,以解除保安林開發限制。
昭淩顧問公司建議園區部分保安林解除理由,還包括區內大面積均已遭民眾開墾及佔用,多數林相破壞且防風砂功能降低,如解除保安林編定,將由園區管理單位及縣府負責管理,可加強管制濫墾及違規使用情形發生。
且計畫開發後,配合於道路退縮處設置複層綠帶及廣植林木,其繌面積與保安林解編面積相當,對環境衝擊有限。
此案經林務局初步審核結果,「經行政院列入重大經建計畫用地所需者」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但因擬解除區域面積超過5公頃,需由保安林解除委員會會勘及審議決定。
顏仁德今天率隊會勘園區內5處據點後,在後龍公所召開審議會議,委員們認為申請解除區域現況以旱作地、人工闊葉樹林為主,且距離海岸線仍有一定的距離,解除後對國土保安影響不大,一致同意解編,但要求未來綠帶美化,要避免風害。
會中另通過新竹林管處所提第1305號0.8332公頃飛砂防止保安林解編案。
坐落在後龍鎮、造橋鄉的1305號保安林,走向由東北向至西南為主,經林務局新竹林管處檢訂結果,部分地區為82年7月以前舊有建地,已無法恢復營林使用,審議委員經討論後也同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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