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路平、路潔道路煥然一新
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8.07.29
臺北縣政府表示:為提升城市觀瞻、維護民眾交通及公共安全執行多項改善政策,今天上午召開縣政會議中,警察局等四局處就道路交通安全成果提出說明,其中「路平」、「路潔」專案成效良好。
臺北縣內道路系統眾多,且由不同權責單位養護,為有效掌握道路挖掘情形與改善路面平整維護交通安全,北縣府工務局推動「路平專案」,並建置「報馬仔系統」便利民眾通報,報馬仔通報系統規定及格標準為2天內修補完成,根據統計自96年6月至97年6月平均修補率高達80%以上。
另外,工務局自今年5月起加強派員抽查管線挖掘路段回填情形,如遇有回填不良之情形,針對管線挖掘單位主動出擊並處以罰鍰及要求限期改善。
縣長周錫瑋表示,道路管理權責劃分很重要,且在平時就應執行,像近來下雨導致排水溝淹水狀況,即可快速處理不會造成民怨,不要等出狀況再互推責任,對於挖路工程回填不佳的單位,更應該開單處罰。
副縣長陳威仁提到,日前舉辦由民眾票選縣內20條爛路活動反應熱烈,各相關單位不僅應儘速完成民眾最想改善的路段,也須隨時維持轄區內道路最佳狀況。
工務局長李四川表示,截至97年7月17日止,20條票選爛路已修補改善完成共計19條,剩餘1條為萬瑞快速公路(台62)已於今年7月4日開工,因地下水問題需進行阻斷及疏導工程,預計97年12月底完工。
此外,為了達成「路況順暢、道路整潔」的縣政目標,確實改善違規狀況,警察局代理局長林國棟表示,縣府極為重視與投入「路潔」專案,經統計97年迄今取締道路障礙計有98,660件,與96年全年度績效相較增加48,237件,提升高達95%。
台北縣警察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佔用道路者僅處罰新臺幣1,200到2,400元,導致道路障礙違規再犯率高,但未到案裁罰者仍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呼籲民眾不要有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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