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醫療器材恐觸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2.01
許多民眾常透過網路販售各式各樣的物品,但藥品和醫療器材不能隨意於網路上販售,台中市食安處表示,去年查處網路違規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案共二百三十一件,其中裁罰一百零八件計約三百二十萬元,以無照藥商違法販售占超過六成為最多;民眾應避免在網路上販售由日本或韓國自行從國外攜帶入境的醫療器材,同時需選購合法的物品以安心使用。
食安處指出,去年調查網路違規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案件中,除以無照藥商違法販售所占比例最多外,違規販售熱敷、托腹帶、痘痘貼、OK繃及血壓血脂計的比例也不少,由於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亦須依藥事法相關規定,才能從事醫療器材製造、輸入或販賣行為。
民眾如在網路販售未經核准輸入的醫療器材,恐涉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七條、四十條、八十四條規定,最重會被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即使過失也可能會被處以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食安處提醒,選購使用合法安心的醫療器材,可在購買產品前「仔細查明」是否屬醫療器材,確認外包裝是否載明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品名、製造日期或有效期限、廠商名稱及地址、用法用量、主治效能或適應症等,購買後依說明書正確使用器材。
欲查詢醫療器材、藥物等許可證資訊,可至食藥署網站「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頁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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