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加油開罰5000元
記者夏起玲/中市報導
2008.07.29
針對加油站強迫加油事件,台中市環保局經過三個月的宣導期後,四月一日開始稽查,日前並在台中市北屯區的加油站開出首件強迫加油的罰單,罰款金額五千元,環保局同時呼籲加油站業者加強職前訓練。
環保局表示:日前該局稽查人員於台中市某加油站發現該站加油員於機車加油過程中,加油員於油槍自動跳停後,因要加到定額持續加油,再加上該員專注於加油機的加油金額,造成汽油滿溢出油箱的情形,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對該加油員處以新臺幣五千元之罰鍰;該加油站當場表示;該員雖然已接受正確加油行為的訓練,但在加油動作上不熟練,再加上該型機車油箱設計問題,致使加油外溢。
環保局在歷次的宣導場合及給加油站的訓練資料上,均強調不要因顧客要求或為圖不用找零錢之方便,而強迫加油加到整數;而對機車油箱設計問題,會有油槍頻頻跳槍的情形,可由調整加油槍的角度及加油速度來克服,也希望加油站內機車加油員由較資深的加油員擔任,可以避免動作的不熟練,造成汽油外溢的情形。
在此環保局提供加油站及加油員避免處分的要訣:「機車加油找老手,跳槍二次就停手,加完三秒才收手」。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至六月底市境內加油站已全數完成加油員訓練,於今年度民眾陳情加油站案件共4件,該局人員除陳情案件外,亦不定期赴加油站現場稽查,目前累積稽查件數共456件。
目前接獲陳情案件皆為機車加油,由於機車油箱較小,油槍加油速度過快,容易發生油槍不正常跳停之現象,導致油氣回收設施的自動跳停功能無法正常運作,降低油氣回收效果,使加油過程揮發之油氣逸散至大氣環境中。
為了維護空氣品質,環保局稽查人員仍會持續於加油站進行稽查,再次提醒加油站業者務必加強加油員訓練,並留意新手於機車加油島的加油行為,也呼籲民眾切勿為了湊滿整數金額,要求加油員強迫加油,造成油氣濺灑或逸散情形,不但造成金錢損失,也吸入過多的油氣而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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