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實施保護行人路權勤務成效佳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8.01.06
為維護高齡者行人與其他行人的安全,高雄市警局自去年12月28日起執行為期一個月「汽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及「機車違規行駛行人穿越道」等違規專案執法,執行至107年元月4日計舉發7377件,執行成效良好,期透過宣導與執法並進之方式,在短期內促使駕駛人尊重行人路權,營造友善通行空間,防制各項交通事故發生。
市警局統計106年度發生A1類交通事故計136件、死亡137人,較去年同期發生160件、死亡164人相比,發生減少24件、死亡減少27人,而其中65歲以上高齡者A1類事故計43件,死亡44人;較105年發生54件、死亡54人相比,發生減少11件、死亡減少10人。
然106年全年A1類交通事故中,有17人為行人,其中就有13人為高齡者,佔76.4%,在105年全年A1類交通事故中,有19人為行人,其中也有13人為高齡者,佔68.4%,雖今年行人A1類事故總數下降,但在全般A1類交通事故中仍佔有一定比例。
而高齡者行人更是A1類事故的高危險群,也是本局長期以來的關注焦點。
市警局針對易發生行人交通事故之肇事路口與時段與轄內學校、商圈、市場等人潮聚集處所共75處路口,自106年12月28日起開始執行專案勤務,至4日止,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項目(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第48條第2項)計舉發446件;汽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項目(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第60條第2項第3款)計舉發6931件,共計舉發7377件。
行人因毫無安全防護設施,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群,加上我國人口組成逐漸高齡化之情況下,高齡者行人交通安全也逐漸獲各界重視。
在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之中,行人一直占有不低之比例,其中更以高齡者比例甚高,為減少行人遭汽機車撞擊而傷亡的情形,近幾年在交通部極力宣導下,「行人路權優先、體恤高齡者」的觀念已逐漸受到重視。不願等待為多數用路人之通病,現今道路工程設計均以汽機車為主,近幾年又推行單車接駁代步,更壓縮行人行走空間。
市警局籲請民眾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依照現場標誌標線指示,警察機關將嚴正執法,導正駕駛人守法禮讓觀念並請駕駛人多一點耐心,期能降低行人交通事故並守護高齡者,以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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