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糧食危機農糧署辦理農田復耕獎勵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09.02.18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表示,隨著環境變遷,農業政策已大幅調整,政府過去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所推動的休耕工作,目前已轉為復耕。
農業處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鼓勵休耕農田復耕及擴大經營規模,以因應國際糧食危機,有效引導連續休耕稻田回復耕作,已調整休耕措施及獎勵標準,除提高輪作及契作獎勵標準與配合獎勵造林外,並規劃推動休耕農地租賃措施,以達活化休耕農地之政策目標。
農業處說,達成上述政策目標,98年第1期作起調整「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之休耕措施及獎勵標準已經確定,包括下列幾項措施:
一、推動休耕田復耕,提高糧食自給率:
(一)、提高輪作獎勵及契作獎勵:
1、提高輪作產銷無虞作物獎勵為每期作每公頃2.4萬元,並取消集團輪作獎勵。
2、提高牧草及青割玉米契作獎勵為每期作每公頃3.5萬元。
3、持續辦理飼料玉米契作獎勵,給付每期作每公頃4.5萬元。
(二)、獎勵平地造林:對於生產條件不佳之邊際土地,配合「綠色造林計畫」獎勵造林,給予造林給付20年240萬元,其中由本計畫給付每公頃每年9萬元,以維護國土資源及「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
(三)、推動有機農業專區:輔導毗鄰之雙期休耕田區為有機農業專區。
二、擴大經營規模,提高經營效率:透過農會辦理連續休耕農地租賃措施。
(一)辦理對象:95或96年任一年連續兩期辦理休耕之農地。
(二)種植作物:水稻、得輪作獎勵作物、契作獎勵作物及有機作物。
(三)地主獎勵:每期作每公頃給付4.5萬元(含)以上。另為鼓勵長期租賃,對於連續租賃三年以上者,每期作每公頃提高為5萬元以上。
(四)承租人獎勵:契作飼料玉米獎勵每期作每公頃2萬元;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獎勵每期作每公頃0.5萬元;種植有機作物獎勵每期作每公頃1.5萬元。
(五)限制條件:承租農地得辦理稻穀保價收購,惟不得辦理休耕或造林,亦不得領取契作或輪作獎勵。
三、對於未能出租或無力復耕之連續休耕田,可兩期種植綠肥作物,給付每期作每公頃4.5萬元;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給付美期作每公頃3.4萬元。
四、今年度調整之休耕措施及獎勵標準,請洽詢該轄區鄉鎮公所及農會辦理。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11.27
李朝卿:結合台電棄碴區有利水里觀光2016.08.04
燈會沙雕展 林明溱:貓羅溪建便道2008.12.11
原民局舉辦原住民就業措施徵選2012.06.07
南投幼兒童謠童趣唱遊比賽熱鬧登場2011.10.09
草屯青少年逞兇飲酒爆殺機1人險遭斷臂2010.02.06
草屯聯絡處於上午舉辦寒冬送暖關懷活動2012.03.15
南投警分局辦民防人員常年訓練2009.03.10
肉品市場賺288萬李朝卿肯定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