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88年次未服役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12.20
根據「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
台中市政付民政局表示,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民國八十八年次出生男子已屆十九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境應經核准。
民政局長周永鴻表示,過去常有役男安排於元旦、春節連假期間出國旅遊,卻因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致遭境管單位擋駕,影響遊興,為避免出國當天無法順利出境,年屆十九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役男,依法尚未服役者,請於出境前三日至三十日間至內政部役政署「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進入申請頁面,輸入基本資料欄位,無兵役管制情形者,系統將核准出境,並應自行列印核准通知單併同有效護照,持憑出境。
民政局說,民國八十八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務必於出國前完成線上申請出境核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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