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訂獸醫診療設置標準未符合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12.13
為提升台中市動物醫療品質,台中市政府日前發布施行「台中市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獸醫診療機構應為獨立空間,且至少應置領有執業執照的獸醫師或獸醫佐一人,如未符合相關設置標準,可處九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逾期仍不改善者,處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此標準規定獸醫診療機構應為獨立空間,且至少應置領有執業執照的獸醫師或獸醫佐一人;如有放射線設備,並應至少置領有非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者一人;另外,診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設施、住院設施及手術設施等,均應為獨立區域。
此標準發布施行後,於台中市申請設立的獸醫診療機構,若未符合該設置標準,除可處九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以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動保處提醒,為維護寵物健康,請攜帶家中寵物至合法獸醫診療機構就診,並應確認該機構具有由台中市政府核發的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獸醫師或獸醫佐也應具有台中市獸醫師或獸醫佐執業執照。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8.07.31
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上路中市搭配托育一條龍2015.11.24
中市列管八棟閒置大樓積極活化2011.04.26
台中露骨車體廣告影響兒童明起開罰2013.01.10
台中要命的潰瘍馬虎不得2011.06.02
台中大學生畢展自拍真實版夜市人生2009.07.30
國大里校長黃義虎榮退游源忠接任2018.05.31
中市外埔打造國際農創園區2016.11.30
忽視小傷口戲水男童腳腫如麵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