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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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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菸害新法即將上路劉政鴻上街宣導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12.30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明年1月11日上路,苗栗縣長劉政鴻今天上午率縣衛生局長羅財及菸害助理員,從苗栗市火車站遊行至栗華飯店,呼籲民眾注意:菸害新法實施後,公共場所及3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業者依法須設置禁菸標誌,不得提供菸灰缸、打火機等菸具,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 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新法明定「公共場所及室內全面禁菸」,明年1月11日起實施,擔任拒菸大使的劉政鴻縣長,今天主持苗栗火車站所設置的禁菸標誌揭幕儀式,提醒民眾菸害新法上路後,月台、候車室等都全面禁菸,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劉政鴻並率領拒菸反菸宣導大隊,手持宣導旗幟、布條,冒著寒風細雨從苗栗火車站出發,沿為公路遊行至栗華飯店,沿途發送菸害新法宣傳單及海報。 「各位老闆,您店門口的的禁菸標示貼好了嗎?」「您的室內菸灰缸等與吸菸有關容器都丟掉了嗎?」菸害防制人員殷切提醒民眾菸害防制法新規定生效日只剩倒數11天,呼籲事業單位應即早準備,共同營造無菸環境,打造苗栗健康城市。 衛生局長羅財樟表示,遊行路線經過菸害防制法明文規範的13種業別,包括火車站、計程車招呼站、國光客運、超商、餐飲、補教、網咖、電信、藥局、加油站、旅館等,除呼籲大家響應拒菸反菸外,再次提醒業者能維護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是責任與義務,讓所有人都遠離菸害污染。 羅財樟表示,菸害防制法上路即開罰,業者應於場所所有入口明顯設置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器物如菸灰缸、熄菸筒等,違者將挨罰1至5萬元。 吸菸行為人,在禁菸場所違規吸菸者可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他說,明年新規定實施後,所有公司行號不僅辦公室、樓梯間不能吸菸,躲進廁所吸也不行,大眾交通工具內都不能吸菸,就算一個人搭計程車吸菸,也違法! 癮君子若犯了菸癮,必須到馬路邊、陽台等地方去解決,但戶外也有所限制,如設有兒童遊樂設施的戶外公園及運動場所都禁菸。 此外,明年起旅館、商場、餐飲店等雖得設置室內吸菸室,仍須依「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經專門技術證照人員檢查合格。 衛生局特別提醒業者,室內吸菸室設置不易、造價昂貴,且只能供吸菸用途,勞民傷財,最簡單方式就是請吸菸者戒菸或移駕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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