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場所放菸灰缸 最高罰5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7.10.20
南投縣府衛生局今天(20日)說,近來在縣內營業場所,發現場所內擺放菸灰缸、水杯、飲料罐等,當作熄菸器具使用;該局表示,各禁菸場所負責人應加強管理,勿提供「熄菸器具」,一經查獲最高可罰五萬元。
衛生局長黃昭郎說 ,該局稽查員最近前往網咖、養生會館、KTV…等的全面禁菸場所,進行菸害防制稽查,不少營業場所在桌上置有菸灰缸以及水杯、或地上置有小桶子裝水,讓客人熄菸。
經調查營業場所負責人,發現那些「熄菸器具」負責人都以「不知道」卸責,或以提供吐檳榔汁用,規避責任;而為遏止此風氣,衛生局將嚴格進行輔導、稽查,維護民眾健康。
黃昭郎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於全面禁菸場所,提供熄菸器具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吸菸行為人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的。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5.06.06
中央刪減一般補助款 南投縣長許淑華:一定爭取補助恢復原本額度2015.05.07
林政則祝賀媽媽級員工母親節快樂2017.11.13
東海大學碩士專班創作聯展開幕茶會2017.01.12
年節食品七件抽驗不合格 送辦2009.10.23
副總統蕭萬長參加臺灣光復64週年音樂會2020.08.10
七彩吊橋路陡酷熱 林明溱並指示增設友善步道及降溫2011.09.20
中國青年黨組團參訪中國北京2012.06.17
南投縣長李朝卿:全力搶通力行產業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