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府核准自辦重劃案紛爭不斷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07.27
台中市政府在前市府時期核准的自辦重劃案,紛爭不斷。其中,神岡區大夫第重劃區自辦市地重劃開發案,重劃範圍於一00年六月由市府核定,取得過半地主同意後由市府核准重劃,但仍有部分地主反對,爭議延燒至今。市府地政局表示,土地位於公共設施用地須拆遷的地主,由於補償費未達共識等原因,拒絕納入重劃範圍,地政局將持續要求重劃會儘速訂期與地主協調,尋求圓滿化解爭議的機會。
地政局指出,神岡區大夫第重劃區屬自辦市地重劃開發案,重劃範圍於一00年六月由市府核定後確定,該區地主總計三百一十七人,其中小面積地主共一百零三人,市府於審核時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不計入小面積地主同意人數,扣除後該重劃區仍取得過半地主同意,因此市府核准辦理重劃。
一0二年間,因部份地主反對重劃,為督促重劃會主動與地主溝通協調,化解歧見,前市府曾於一0二年七月暫緩核定該重劃區工程設計預算書圖,直到一0三年七月十八日才予以核定。
針對神岡大夫第自辦重劃自救會要求市府提供地主同意書及工程預算書圖部分,地政局表示,地主同意書涉及個人資料保護,基於保障其他地主權益,如欲公開有其限制,法院曾於今年二月函請市府提供本案相關核定資料,市府配合提供也是因應訴訟之需,地主相關權益應受保障。
地政局表示,依現行自辦重劃法令規定,工程預算書圖核定及監造計畫備查後,重劃工程就可開始施工,但因當時部份地主對重劃仍有疑義,因此市府請重劃會積極協調拆遷補償事宜,並要求重劃會召開說明會,因此到去年五月四日才同意重劃區工程開工。
地政局說,市府會善盡監督之責,重劃過程嚴格把關。位於公共設施用地須拆遷的地主,因補償費未達成共識,將要求重劃會儘速訂期召開補償協調會,讓雙方再妥善溝通,市府也會持續關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期待圓滿化解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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