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檢查期市府給三個月準備期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07.01
一例一休政策於一日起進入檢查期,勞動部日前表示,「勞動基準法」新制從7月起,將採「持續輔導」、「分級檢查」策略,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市府配合中央規劃期程辦理,但鑒於新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六月十六日才公布,為使事業單位配合相關新修法規內容,進行內部制度及系統調整,市府將從七月起給予三個月的法令遵循準備期,並以勞動部「輔導及檢查並行」及「輔導先行、處罰在後」的原則進行,兼顧勞工權益與企業穩定經營。
勞工局說,市府考量新修勞基法施行細則公布不久,先期仍應進行法令宣導;且為因應細則新修規定,事業單位必須進行內部人事制度及差勤系統調整。
例如:與勞工召開勞資會議或與工會協商、勞動契約修正、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等。
為此,台中市府即日起將給予事業單位三個月合理的準備作業時間,在這段時間內,配合勞動部採輔導及檢查並行策略,事業單位因未及配合修正而致有違反新修規定之虞者,仍先行輔導,督促業者調整改善符合法令規定。
勞工局也指出,過去六個月來一例一休新制的宣導輔導略見成效,但後三個月的輔導期過短,輔導家數僅累積約一千二百家,目前仍有多家事業單位申請輔導中;為積極輔導、協助事業單位,市府持續辦理相關宣導及輔導外,也將強化高風險產業的輔導及分級檢查機制。
例如客運、運輸物流、醫療、餐飲、保全及物業管理等業者,將優先加強輔導檢查,瞭解情形後進而協助該行業解決實務運作問題,同時檢視其現有制度,提供兼具專業性、客製化的調整建議,以健全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勞動檢查不以罰款為目的,而是希望藉由檢查來幫助業者發現問題與改善勞動條件,盼透過「輔導及檢查並行」、「輔導先行、處罰在後」之策略,以輔導代替處罰,加上監督檢查加強改善,有效協助事業單位調適新修規定,守護勞工權益,並營造穩定勞資關係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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