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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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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潭子玻璃工廠非法掩埋廢棄物遭查獲送辦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強/台中報導
2017.05.05
台中市潭子區一家生產玻璃的工廠為了節省清運處理費,在自家廠區內挖出深達十尺的大坑洞,將廢棄的玻璃事業廢棄物違法掩埋,台中市環保局獲報後即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一舉將相關涉案人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去年十月接獲線報,潭子某公司涉偷埋事業廢棄物,隨即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前往查緝,發現廠內堆置廢複合玻璃事業廢棄物,詢問現場負責主管卻無法交代去化處理管道,且提不出合法的廢棄物管制六聯單。 因此檢警環小組即針對全廠及廠區周界外進行地毯式清查,在廠區後方空地查獲一處可疑坑洞,並調動怪手開挖,發現廠商偷埋深約十公尺、數量約達二十公噸的廢複合玻璃事業廢棄物。 經調查,工廠偷埋的事業廢棄物並未汙染到土壤,初步估計,該工廠偷埋廢棄物的不法獲利約達二十萬元,全案偵查後,相關涉案人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究辦,環保局也責令業者自行負起二十噸事業廢棄物的清理責任。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各事業單位產出的事業廢棄物務必依法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處理,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如經查獲將依法要求負起廢棄物清理責任,並移送檢警單位,還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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