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視察永福派出所興建預定地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04.16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所在建築物於八十五年三月底竣工,經歷921地震後,地下室二樓停車場樑柱及牆面嚴重龜裂,經土木技師公會評估需耐震補強,卻因經費不足無法修繕。
市長林佳龍於十六日前往視察,宣布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希望第四分局耐震補強完成後,可提供機關及警察同仁安全優質的工作環境,更保障洽公民眾權益,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市長林佳龍在市府警察局長陳嘉昌、第四分局長林逢泉、南屯區長程泰源陪同下,視察辦公廳舍情形並聽取簡報。
921大地震後,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各縣市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作業,市府於民國九十五年委託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全面進行機關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第四分局建物經公會評估後,評定有安全疑慮,需耐震補強,並提報一0六年先期預算編列,雖經市府核定編列一千萬元,但因經費尚不足二百一十九萬五千元,因此向市府爭取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林佳龍表示,第四分局坐落於南屯區,可說是位於台中的門戶地段,包括高鐵及高速公路皆由此進出,導致警員的治安負荷很大;而警察每日勤於保護市民,但辦公廳舍卻出現因為地震造成的結構安全問題,讓他相當不忍。
林佳龍指出,市府經過議會同意,原先已編列一千萬元,但經費尚有不足,於是決定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不足的二百一十九萬五千元修繕費用,希望以最快速度完成建物耐震補強工程,讓警察同仁無後顧之憂。
此外,警察局第六分局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成立永福派出所,於西屯區福科路租用民宅做為臨時辦公處所,承租建物為民國九十三年七月興建,受限於建築法規定,廳舍內部空間無法大幅修改,辦公空間有限,且周邊停車空間不足。
後經市府擇定西屯區國安段「公119」公園用地作為新建辦公廳舍位址,新建工程自今年一月二十六日開工,卻因發現大量掩埋廢棄物,經承攬廠商、第六分局及警察局同仁努力,仍無法排除困難,停工迄今。
林佳龍至現場視察時表示,將動支第二預備金約六百七十八萬多元支應廢棄物清除工作,協助加快復工腳步,期望能在明年三月完工,儘快提供職勤同仁完善的硬體設備與舒適的洽公環境,強化警察執勤效能。
圖說:市長林佳龍等人視察永福派出所興建預定地。(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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