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抽驗炒飯食材全合格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02.23
台中市政府日前派員到坊間炒飯專賣店、快炒店、餐廳等處,抽驗炒飯常用的食材「雞蛋及豬肉絲」共六十四件,分別檢驗動物用藥與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檢驗結果全數過關。
衛生局指出,這次抽驗炒飯常用佐料「雞蛋」三十二件檢驗「動物用藥」,「豬肉絲」三十二件檢驗「動物用藥及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檢驗結果全數未檢出,與規定相符。
蛋品或肉品若經檢出「動物用藥殘留」則與規定不符,源頭廠商將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依同法第四十四條得處以六萬元以上至二億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則需全數沒入銷毀,提醒業者多加留意。
衛生局表示,餐飲業者除可向信譽良好商家購買食材外,亦應定期向進貨商索取蛋品、肉品等自主檢驗報告,且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產品,維護自身商譽及市民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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