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協助 林小弟取得台灣籍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筱玲/草屯報導
2017.02.14
越南籍生母,未取得台灣籍即離婚,非但喪失越南籍且無台灣國籍;其育一子變成了「無國籍」人球;經求助草屯戶政後,戶政所人員熱心協助,無國籍的林小弟,終歸化台灣籍,有了身分證。
草屯戶政說,林小弟的越南籍生母離婚後,申請喪失越南國籍,但又在尚未許可歸化我國國籍期間出生,因而成為無國籍小孩,進而導致無法辦理出生登記。
其生母表示,這個歸化國籍事,雖多次向越南駐台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證明,且次次皆以「生母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為由,但都遭承辦人員拒絕。
這件歸化國籍事,在草屯鎮戶政事務所深入瞭解後,即主動聯繫上了這位母親,進而取得相關資料,向相關公務機關申請「行政協助」,並提供林小弟所有資料,進行「專案辦理。
最後,內政部函示:指應提憑越南國政府不具該國國籍證明文件,即可以無國籍人身分辦理。如獲至寶的草屯鎮戶政事務所,立即更詳細向林母說明,甚至持續協助取得越南國政府的書面文件,才由南投縣政府,以無國籍身份專案函報內政部辦理,完成林小弟歸化台灣國籍。
圖說:協助無國籍小孩完成歸化台灣籍,草屯戶政所主任趙顯彰(中)帶領戶籍員全力以赴,受好評。(台灣新聞網記者李筱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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