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與地檢署破獲工業染料製作紅湯圓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02.07
元宵節前夕,台中市衛生局與台中地檢署民生專案小組、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等機關組成的台中市「檢警衛食安平台」,破獲業者使用工業染料製作紅湯圓,衛生局當場將不明粉末、紅湯圓成品及餘料計二千二百公克全數查扣,要求不得再販售,並由地檢署進行後續偵辦,共同捍衛食安。
衛生局說,這次派員抽驗市售湯圓,發現在西屯區「逢甲客家湯圓」店家抽驗的「紅湯圓」,檢出「法規外煤焦色素Rhodamine B鹽基性桃紅精」工業染料。
衛生局立即透過「檢警衛食安平台」,由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會同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及衛生局人員,共同於該店家後方製作處,查獲不明紅色粉末五十公克、紅湯圓成品一包一千九百公克,及紅湯圓餘料二百五十公克。
顧姓負責人坦承約一至二年前開始使用此紅色粉末,於節慶時自製湯圓供自家店面烹煮湯圓甜品使用,但不知是工業染料。
衛生局再追查,該紅色粉末是由上游購自東區慶裕有限公司,據該公司何姓負責人表示,約四至五年前確實有進工業染料Rhodamine B鹽基性桃紅精,主要販售給相關業者作為雕花染色用,非供食品用途,後因食安事件頻傳就不再進該產品販賣;經現場稽查結果未發現該工業染料。
「鹽基性桃紅精」是工業染料,若人體接觸過量可能造成肺部、喉嚨、鼻子與腸胃道黏膜的刺激與不適;因其易被違法使用添加在製作糖果、蛋糕或壽桃、麵龜、湯圓等食品染色,呼籲消費者應儘量避免選擇色彩鮮艷或是著有奇異色澤的食品,對於加工食品做選擇性食用並節制食用量,選擇有商譽品牌的食品較有保障,若有標示不明或非法定色素者請勿購買。
衛生局長呂宗學表示,業者使用非法色素產製食品,涉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可依同法第四十九條涉及刑事責任移請檢調偵辦;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十八條使用範圍暨限量標準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共同維護市民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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