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半年內不拆幼兒園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11.24
南屯區黎明幼兒園因參與自辦重劃開發案,與黎明自辦重劃會因配地問題纏訟多年,經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後,改訴求維持計畫道路外幼稚園的用途,要求原地保留。
台中市地政局長張治祥參與該案四方代表協商並提出建議,請園方舉證建物為合法建築,並整合七位建物所有權人一致同意不拆除的意見;也請重劃會承諾半年內不強制執行拆除,讓園方有足夠時間溝通。
目前黎明幼兒園土地由前園長林金連出售給現任園長張秀環,建物則是老園長林興隆的遺產,屬林家七子女共有,土地部分,依規劃將在重劃完成後,依原位次分配原則分配約一半土地;建物部分,由七位所有權人共有,目前其中五人支持拆除,二人反對拆除。
協調會上,張治祥向與會者說明自辦重劃的背景,因為過去法律對於重劃會籌備的門檻要求較低,導致許多爭議,大法官釋憲後也認為有部分條文違憲,內政部方面已積極研修法令。
對於黎明幼兒園前園長林金連希望維持計畫道路外幼稚園依原用途、原地保留,劃出重劃範圍。張局長建議,於法,幼兒園必須舉證建物是合法建築,但建物所有權部分,目前參與地上建物上訴只有二位,有五人持相反意見,林前園長應整合所有權人意見。
針對重劃會,張治祥表示,若幼兒園的房屋確實合法,可以保留;若幼兒園最終無法舉證建物合法,重劃會仍應試著協調地主讓地給幼兒園,幼兒園則應設立法人成為權利主體。
張治祥表示,站在重劃主管機關立場,考量幼兒園四十年的建築有在地人的情感回憶,希望重劃會、幼稚園雙方都努力試試看,並請重劃會給幼兒園半年的時間,期間不可強拆幼兒園。
然而協調會上,幼兒園南側已公告分配土地有二位地主持不同意見,認為一0一年配地完成,但因幼兒園抗爭,至今遲遲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幼兒園妨礙施工、影響鄰近地主土地分配,獲配地主的權益嚴重受損,這二位地主表達完意見後,就氣沖沖離席。
兩小時的協調會上,前園長林金連、公民團體、重劃會分別表述意見,針對公民團體提問,地政局張局長也都一一詳答,場面平和。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5.30
高中生尋星 小行星將命名國大里2012.03.22
台中中正盃馬術錦標賽24日登場2011.01.06
台中弘光科技大學寒假志工服務隊授旗2013.08.22
東勢區發生農舍遭大雨沖走2024.06.19
台中龍年社宅第三棒 西屯國安二三期好宅動土 盧秀燕:進度超前邁向萬戶2014.02.14
醫院辦慶元宵猜燈謎並教導養身2011.10.17
台中大雅埧仔溪護欄遭破壞危險重重2018.09.13
食安處抽驗首波秋節食品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