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本島銷售之車用柴油中添加1%的生質柴油
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8.07.22
為減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及溫室氣體的排放,經濟部能源局公告自7月15日起於臺灣本島銷售之車用柴油中添加1%的生質柴油,預計1年可減少3,850萬公升的化石柴油使用,相當於100萬桶的進口石油,並且可減少溫室氣體CO2排放達12.6萬噸/年。而目前是以低比例方式添加,國內料源部分,主要是以廢食用油為生質柴油的料源,應可避免與糧食競爭問題,亦具有回收廢食用油的環境效益。
國內生質柴油之推廣係採循序漸進方式進行,自93年下半年起,已有17縣市超過940輛垃圾車進行道路試行,使用添加高比例(10%~100%)生質柴油之車用柴油;而能源局自96年1月開始推動「綠色公車計畫」,高雄市共428輛公車使用B2及嘉義縣共79輛公車使用B5;此外,並於96年7月開始推動「綠色城鄉(Green County)計畫」,於桃園縣及嘉義縣市共297座加油站販售生質柴油B1,提供給一般柴油車輛使用。能源局表示,各階段實施情形頗為順利,成效不錯,進一步推廣至全國的時機已經成熟,尤其在當前大家勵行節能減碳的時刻,應該把生質柴油的使用全面推廣。
為了在全國推動生質柴油,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於96年6月完成公告修訂CNS 15072生質柴油國家標準及CNS 1471車用柴油國家標準,能源局並依石油管理法第38條之1授權規定,已於97年7月4日公告實施期程、範圍及方式,將於今年7月15日開始,於臺灣本島加油站販售添加1%生質柴油的車用柴油。
為了避免生質柴油的使用產生與糧食競爭的問題,能源局表示,國內的料源部分,主要是以廢食用油為生質柴油料源(可達3萬公秉/年以上),足夠供應生產生質柴油所需,其中部分生質柴油廠商更是幾乎採用100%的廢食用油作為料源。由於我國全面推動使用生質柴油是採低比例添加方式進行,且其料源係使用廢食用油,因此對於糧食作物的生產及供應並不會造成影響,反而具有回收廢食用油的環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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