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指定旅遊日期無履約保障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10.04
台中市消保官日前至台中世貿國際旅展進行稽查,發現有旅行社為招攬尚未決定何時出遊的消費者,常使用未指定出團日期訂購單與消費者簽約。
另有民宿業者採用訂購單與消費者簽約,收取全部或部分房價,因訂購單無履約保證且內容資訊較為簡略,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恐會不足,而且一旦業者倒閉,將造成消費者求償無門,呼籲消費者應盡量避免使用訂購單選購旅宿商品。
法制局表示,威典展覽事業有限公司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三日在台中世貿國際旅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台中市法制局日每日均有消保官稽查業者所銷售的餐券、住宿券等禮券及訂購單,共計查核三十多家業者,大多數業者所銷售的禮券均有記載履約保障,僅少數提供的信託或履約保證期間不足一年,消保官當場要求業者須補足已售出禮券的履約保證期間。
另外,也發現「花蓮星之宿」、「快樂莊園民宿(精彩生活有限公司)」及「日月潭小太陽農莊」等三家民宿業者所使用訂購單內容過於簡略,其中「快樂莊園民宿」現場打出四人住宿九百九十九元廣告,訂購單房價卻以定型化契約記載五千元,除與現場廣告不符外,同時明顯高於業者報請備查的每日房價一千五百元,消保官也通報業者所在主管機關查處。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訂購單因無禮券有銀行等保證機構的履約保證,而且內容記載資訊通常不足,消費者與旅展業者使用訂購單簽約,依規定雖只需預付全部房價三分之一價金,然而,一旦業者易手經營,對消費者權益保障將嚴重不足。
此外,消費者前往旅展選購住宿商品,多數尚未決定入住期間,業者往往授權消費者自行填寫或先行填寫虛擬日期,以求形式合於規定,但因民宿房間數通常在五間以下,如有多數消費者填寫同一入住日期,或消費者日後才去電決定住房日期,均易發生履約困難或屢訂不到旅宿服務等消費糾紛,消費者應盡量避免使用訂購單選購住宿商品。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常有業者以一間合法登記的民宿名義參展,卻於消費者欲實際入住時,改提供其他民宿,由於如以未經登記民宿替代,因無主管機關進行建管、消防及衛生等檢查,在安全及品質方面常有疑慮,提醒消費者前往入住時,除應注意業者有無民宿登記證外,並應核對地址是否相符,或可上交通部觀光局旅宿網查詢相關資訊,如有疑義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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