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過後撿拾漂流木小心觸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謝新鈕/信義報導
2016.09.14
颱風莫蘭蒂來襲後,位處信義鄉境的濁水溪域,難免出現漂流木。南投林區管理處提醒民眾,切勿任意撿拾漂流木,以免觸法。
林管處表示,依據森林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颱風警報一經解除後,林管處即與縣政府人員就主要河川之漂流木進行勘查、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等工作;經統籌整理後才會依法公告開放自由撿拾。
此外,如果木材烙有國有、公有記號或足以認定為國有林、公有林漂流出者,由當地林務局林區管理處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認領運回集中保管,並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準用第八百零五條規定,給予打撈者林產物價金之十分之一以為報酬;其他烙有私有記號或無法判定權屬者,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準用關於拾得遺失物之規定,由漁民交存於警察、自治機關。並由警察、自治機關公告招領。
林管處表示,漂流木是屬於國有財產,未經公告不得私自撿拾,為民眾生命安全著想,請不要在颱風過後冒險進入河川行水區域撿拾漂流木;並再次呼籲民眾,千萬不要為謀私利擅自撿拾而誤觸法令。
圖說:林管處查獲民眾載運漂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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