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棍棒毆打犬隻致死警方將深入調查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08.11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於十一日接獲通報,北屯區一名男子疑似以棍棒將狗打死,立即派員會同警方調查,目前動保處已保全狗屍體送驗,全案將由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表示,昨天在北屯區有民眾聽到狗的哀嚎聲,前往查看後,目擊一名男子以棍棒重力毆打一頭在外遊盪的狗,狗重傷倒地後,立即被民眾送往動物醫院急救,於十一日上午不治死亡。目前狗屍體已送驗,全案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動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動保處指出,如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將依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處以一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十至一百萬元,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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