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速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08.02
根據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統計,台中市還有四千五百一十五萬元土地徵收補償款無人領取,該筆經費已由市府保管超過十五年,部分補償款領取期限到今年底止,逾期未領將歸屬國庫;地政局呼籲受補償人正視財產權益,盡速申請領取補償款。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徵收補償費未領取存入保管超過十五年,台中市政府重視民眾權益,主動刊登廣告,也多次掛號郵寄催領,目前已有一成民眾領取,共四百二十二萬元。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逾十五年未領取的補償費,歸屬國庫;部分補償款領取期限僅到今年十二月,地政局呼籲市民正視自己財產權益,盡速領取,以免超過保管期限歸屬國庫。未領取名單與申請領取方式、表單,可至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徵收撥用專區」查詢。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6.12.29
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遭罰2019.08.08
網拍一般商品不實宣稱醫療效能 最高可罰二千五百萬元2008.04.24
環保局:水銀危害大民眾應使用電子取代2014.04.14
清水媽回鑾舉行繞境慶祝2013.10.30
中市府提供352項便民免蓋章服務2012.06.08
修平馬冠晟榮獲總統教育獎2018.10.22
美食家張進祿投入里長選戰2013.05.09
靜宜大學與沙鹿高工等結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