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特教案敗訴 縣府賠4億了事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南投報導
2016.07.22
中興新村文特用地案,歷經4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5月份判內政部敗訴,但因縣府列為共同被告,縣府1天要付近5萬元利息,也影響民眾權益,縣長林明溱認為要儘快解決,今天已把損害賠償金4億元,發還給33名地主。
據了解,縣府於民國77年徵收2公頃多的「中興文小四」用地,原本計劃興建營北國小,但後來配合教育部需求改建南投特教學校,已於4年前招生。地主認為,與原徵收目的不符,提起行政訴訟求償,最後定讞判賠。
林明溱表示,為了該案,已經一個禮拜睡不好覺,但為了人民權益與縣政發展,且該案如再拖下去負擔的賠償利息更重,所以明確指示相關單位來處理。
林明溱指出,中興新村文特用地案,經過4年的訴訟過程,讓人民跟縣府都心力交瘁,這個案子雖然不在他的任內發生,但一直以積極態度面對,縣府財政並不寬裕,但縣府到處奔波籌措經費,才能在22號賠償經費給地主。
未來會更積極向中央申請補助,並開拓財源,林明溱認為,現階段,只有更努力爭取各項建設計畫經費,帶領縣政往前走,才是當務之急的工作。
圖說:中興新村文特用地案,縣府被判敗訴,今天把損害賠償金發還給33名地主。(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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