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即日起至八月底受理申請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07.20
為減輕民眾住居的經濟負擔,台中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提供包括房屋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三項住宅補助,其中今年租金補貼共有六千零四十三戶的名額,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四千元,補貼期限最長十二個月,七月二十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都市發展局表示,在市府積極爭取下,今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台中市提供六千零四十三戶的租金補貼名額,其中包含中央核定四千二百三十戶、市府配合中央經費補助一千八百一十三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金額四千元,補貼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如加上社會局有關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及弱勢婦女等補助,以及原民會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住宅租金補助,租金補貼戶數突破一萬戶。
都發局表示,因相關補助名額有限,如申請時因最低評分相同,導致超過當年度公告補助戶數時,市府將以公開、公平及公正的方式辦理抽籤,並依結果發給中籤戶租金補貼核定函、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
欲申辦相關住宅補貼的市民,請於期限內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提出申請,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相關申請書件;此外,今年度於都發局住宅管理科設有戶籍謄本申請櫃檯,申請書件更加便利,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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