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炸油條店環境髒亂衛生局:限期改正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2016.07.11
大里區一家炸老油條店家傳出環境髒亂情形,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於十日前往稽查,但業者大門深鎖,且無法與業者取得聯繫,十一日衛生局再會同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前往查核,業者雖無製作油條,但製作環境未符合食安法規定,除責令業者限期改善環境缺失外,也命令暫停作業三天。
衛生局表示,十一日稽查現場發現多項缺失,包括地面、地板、食品容器具及盛裝器皿等應加強清潔,而工作人員也應穿戴整潔工作衣帽製作食品、食品從業人員應辦理健康檢查,在食品添加物的使用則應有專人專櫃專冊管理及秤投標準,並使用合法安全的食品添加物產製食品,衛生局已當場責令業者限期改正並命令其暫停作業。
而據現場林姓負責人說,其從事油條製作已多年,老油條製作費工費時需油炸多次,才會酥脆好吃,每日大約製作二百至三百條,每週約工作五日,主要販售給大里區中興路上的零售飯糰攤商,攤商需要時自行來店購買,近日媒體報導後購買人數銳減,但他表示仍會配合衛生局暫停作業,改善衛生缺失。
衛生局說,食品安全採三級品管模式管理,一級品管為食品業者自主管理、二級品管為第三方具公信力單位的驗證、三級品管為政府部門的稽查,透過三級品管制度讓食品從農場到餐桌間層層環節進行管控,而食品業者自主管理為最重要的關鍵。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務必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做好自主管理,並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就場區環境、人員衛生及製程管理等強化自主管理功能,以生產提供民眾優良食品。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食品業者務必做好自主管理,違規者除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及第四十四條規定裁處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外,並將依食安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於有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所定標準之虞者,得命食品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
徐永年提醒全市食品業者務必確實遵行法令規定,並提升自主管理能力,提供優質產品維護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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